|

|
主要客户名单 |
|
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|
|
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 |
|
四川三电股份有限公司 |
|
四川金路股份有限公司 |
|
四川黄龙电力有限公司 |
|
四川宏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
|
新光信传媒有限公司 |
|
成都天拓置业有限公司 |
|
四川九寨药业有限公司 |
|
四川原钢有限公司 |
|
金土源投资有限公司 |
|
四川丰谷酒业有限公司 |
|
四川金广集团有限公司 |
|
云南经纬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|
|
四姑娘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|
|
四川木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|
|
四川景安投资有限公司 |
|
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总公司 |
| |
| |
| 友情链接: |
|
中国律师网 |
|
法律在线 |
| |
| |
| |
|
|
首页
>> 经典案例 |
|
|
|
自创立以来,我事务所一直严格贯彻“法律至上”、“委托人利益至上”的执业原则,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,立志于建成并保持成为四川乃至整个西南地区一流的一家以公司、金融证券业务为主的综合化大型的律师事务所为目标,为客户提供优质、高效、全方位的法律服务。成立以来,我事务所先后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、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、四川三电股份有限公司、四川金路股份有限公司、四川黄龙电力有限公司、四川宏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、新光信传媒有限公司、成都天拓置业有限公司、四川九寨药业有限公司、四川原钢有限公司、金土源投资有限公司、四川丰谷酒业有限公司、四川金广集团有限公司、云南经纬矿业投资有限公司、四姑娘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、四川木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、四川景安投资有限公司等数十家金融、投资、工矿企业事业法人担任法律顾问并处理法律事务。业务涉及金融、投资、房地产开发、基础能源建设、风景区开发管理、工矿基础贸易、信托及资产证券化融资、企业并购、基础通讯及广告传媒等众多领域,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,我事务所也积累了自身良好的客源优势及深厚的执业经验。 |
|
|
| | |